永德县信访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本文来源:永德县信访局 |作者:徐芸|时间:2018/3/23 20:19:35|点击数:
一、不准超越职责范围过问干涉信访事项办理。
二、不准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从事其他营利活动。
三、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违规兼职。
四、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五、不准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准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收受纪念品、土特产等。
七、不准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
九、不准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十、不准通过机要通信转送私人信件和物品,或者利用内部工作资源办理私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