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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强制拆除永康镇一处石场违法建筑物助力永勐高速公路建设

本文来源:永德融媒体中心 |作者:高国军 王从政|时间:2020/11/5 10:07:50|点击数:

 近日,县永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拆除工作队,对永康镇罗某经营的石场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为永勐高速公路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永勐高速公路小麻栗大桥项目横跨永康镇朝阳村管马田罗某的石场,永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于2020年7月28日足额兑付补偿资金,用于该石场拆迁,但是资金兑付后,罗某未履行协议约定,一直未自行清除地上附着物。

 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第八条拆迁补偿标准,“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内迁出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户,房屋(建筑物)残值由被拆迁户自行使用或处置;被拆迁户超出规定时限未迁出被拆迁住宅房屋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拆除,房屋(建筑物)残值由施工单位处置”的要求,当日,拆除工作队依法对罗某石场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整个拆除过程进展顺利,为永勐高速公路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