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7日,永德县人大常委会组建由副主任董兴国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县环保局、县人民医院、县污水处理厂、县农业局等部门,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作者: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