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永德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暨《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3/7/14 16:50:30|点击数:
《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根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为做好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相关工作,7月12日至13日,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字维洪带队的调研组到永德县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暨《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副主任田勤,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大雪山乡大平掌村、勐波罗河小勐统镇忙牛水村河段实地调研采砂现场,了解有关河道采砂情况。在大平掌村、忙牛水村委会与乡镇领导、水利站、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员、部分村民代表等就《条例(草案)》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河道采砂管理情况汇报,与参会人员交谈,认真听取乡镇及村级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了解河道采砂管理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单位、企业、乡镇村民等采砂用砂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界河采砂管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沟通协调机制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在县水务局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永德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条例(草案)》与县直有关部门、企业、群众代表等深入交流了意见建议,着重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立法规范、强化管理,以及条例合法性、实用性、开放性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调研组指出,永德县各级各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于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立法工作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将充分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