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昌率队深入永德县开展《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本文来源: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作者:杨金灿|时间:2024/3/15 22:07:51|点击数:
2024年3月12日至13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昌率调研组深入永德县开展《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李明昌先后深入永德临沧坚果加工产业园、永康镇忙腊村委会、旧城完小、德党镇忙岗村何家大塘自然村、云南戎氏永德茶叶有限公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广场、利普国际三期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走访、问卷、召开座谈汇报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永德县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凌作的关于《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听取在调研座谈会的专题汇报后及县级相关部门参会人员发言后,李明昌指出,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自2016年以来,共制定颁布了8 部《条例》,其中这部《条例》的制定,正值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度时期,正值全市“十四五”规划推进关键时期,城市绿美建设的重要时期,《条例》明确了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以及罚则等内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这次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调研,主要想了解《条例》实施4年多时间,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条例》的实施绩效、立法盲点、立法技术方面有没有需要补充完善和修订的必要。
李明昌指出,近年来永德县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有了很大提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李明昌强调,《条例》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可以结合实际探索《条例》实施有关的制度建设。永德县要在《条例》的学习宣传上加大力度,在执法运用、提高《条例》使用实效上加大力度,准确把握城市绿化的规划、审批和验收等法定指标控制,把《条例》运用好、执行好,充分发挥立法实效。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副主任田勤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