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彭国芳同志辞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5/4/23 14:17:52|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彭国芳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5年4月22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彭国芳辞去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